泰安东平律师认为平常我们出门大部分都要乘坐公交车,可以说公交车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也是大家公认的比较安全的出行方式,但是事故往往出现的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
最近有个当事人找到泰安东平律师咨询关于公交车上摔倒致死的赔偿问题,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退休职工孙某平时比较喜欢运动,每天早上都要乘坐公交车去公园锻炼身体,早上因为车比较多,道路比较拥堵,大家都争先抢路。
公交车正加大马力抢路时,前方突然出现一个小孩,司机紧急刹车,孙某因为站立不稳,一头撞向车上的地板,导致昏迷不醒,抢救一个月后不幸离世,孙某的家人认为公交车司机处置不当应该负责。
本案经过东平律师代理以后,以公交公司有责任和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的义务,起诉到法院,法院采纳了泰安律师丁鹏的意见,判决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费用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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